甲
博物館外,中年女子不動聲色走到滿身銀色油彩的小丑藝人身旁,她的同伴趕緊按下快門,一二三笑,拍照完畢,她轉身就走,冷不提防小丑向她示威:「I know the economy is bad, but you can at least say thank you!」;儘管那口操北美口音的女子百般推搪,仍然萬口莫辯。
乙
印裔餐廳經理熱情招呼一群十六七歲的英藉大男生。他問:「Do you like some beer?」 對方卻群起以爛 gag 回應:「No, but I like you, my Indian friend!」肥經理裝作沒聽見,繼續落單寫菜。這些電視肥皂劇對白可能太耳熟能詳了吧?
丙
我租了單車代步,車身印上了租車公司的名字 Yellow Bike,踏到哪裡都清楚標示遊客身份。在公園小息期間,紋身漢向我答訕,笑問:「Yellow man on a yellow bike?」,我不覺得太冒犯,卻忍不住回報一句:「Hi yourself, a white man in a white shirt?」如此,對話沒多久就中斷了。
丁
在短途機上,空姐正收回點心茶餐的餐具。我怕目的地的廉價旅館太混賬,甚麼都沒有,希望留起那組未用的塑膠刀叉:「Can I keep this?」她點頭微笑,還不忙送上熱情讚美:「Thanks for helping save the environment!」最後,當然誰都沒釐清這美麗的小誤會。
時間是週六下午四時,但確實何時不太重要,反正日光普照就是了。
地點是旺角火車站外面的交通交匯點,但地點是哪裡也不太重要,反正都是人群擠擁、數百雙眼睛互相監視的地方。
如是者,在光天化日、眾目暌暌的環境下,這一幕顯得格外難能可貴:白色的平治房車突然停下,車上的男司機向後座的兒子示意,兒子迅速打開車門奔往附近的花槽,急忙丟下大袋垃圾,完成任務後慢慢步回車內,先回復一家四口的陣勢,再揚長而去。
揚長而去,大概是因為對自己也沒什麼所謂吧?
暑假是旅遊旺季,本欄幾位作者曾就外遊發表了不少意見,但我希望在今期反倒過來,談談作東道主招待旅客、親歷我城被旅遊的經驗。
上星期,我和朋友受人所託,接待第一次訪港的美國旅客 O。我們 3 人在尖沙嘴吃了一頓「洗塵」晚飯,氣氛比想像中愉快,還客串了半晚「導遊」,假借旅客的目光,重新遊歷(不)熟悉的香港。
O 在洛杉磯長大,剛從廣西某大學完成了近半年的英文教學工作,趁機走訪了中國各地,訪港四天後將直飛美國老家。也許因為 O 在國內待了一段日子,曾遇上號稱「最佳老鼠料理大廚」,點菜前醒目地提及不吃「奇怪」的食物,即不吃內臟,也不吃她在國內街市中看見的貓狗雀等「可愛」寵物。朋友急忙澄清香港人比較「文明」,但言猶在耳,我剛巧看到餐牌內推介的鱷魚肉燉湯,倒不知道應不應該深入介紹。
飽餐過後,朋友提議一起漫步海濱,沿途路經尖沙嘴天星碼頭,O 顯得非常興奮,連按相機快門,彷彿終於到達她心目中最具香港風味的地標。她來港前不知道大嶼山大佛,不知道昂坪 360,天星碼頭卻是她從小對香港的濃縮印象。她得知對岸的中環天星碼頭被拆掉更替後,最初還以為我們開玩笑,接下來卻換上一臉驚愕和失落。
我們繼續往尖東方向走,她一面享受維港的璀璨夜景,一面慨嘆為什麼身旁的文化中心竟然沒有窗框觀景設計。我不懂簡易地回答這個尖銳的老問題,只好滿懷不忿地加入投訴:我寧願清拆這座龐然大物,也不願看到中環天星碼頭被拆掉。
最後,我們來到星光大道。解釋過後,O 才明白那裏是內地學生口中的「Star Street」,專門紀念電影明星的場地。她跟我們一樣走馬看花,看來不是味兒。那夜,我的「地主」之誼盡於星光大道,但我知道,不論下次接待的旅客來自何地,他們的無心提問都如同撒鹽,只怪我城的傷口愈開愈多,沒法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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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及同期其他以〈被旅遊的都市〉為題的文章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8 年 7 月 27 日。
我們身邊大多都是「無飯男女」,根本沒精神時間每天買菜煮飯,一星期能夠下廚一兩次已經算是對自己的身體、廚房和廚具有所交代,其餘的日子都在外面吃,於是漸漸也吃出一兩間相熟的「飯堂」食肆。其中一間,也許可以稱得上「殊不簡單」。
我們第一次路經此茶餐廳「飯堂」時,老闆如常站在門外熱情招待,不時轉頭跟店內熟客閒話家常,一副裝不來的老實街坊樣子,讓人非常歡喜。時下網上食評流行評價食肆員工的服務態度,我一向不以為然,直至遇上這個「滿場飛」的老闆,才知道有人可以這樣對待客人如好友,如此真誠投入、享受自己的「服務」。
店內的裝潢沒什麼特別,但牆上餐牌可見手畫的褪了色的食物插畫,不知道出自誰的手筆,卻跟老闆一樣洋溢人性的親切。我們經常點兩個一湯一餸一飯的中式套餐作晚飯,多加一碟炒青菜,食物菜式不花巧,味道不造作,不太油膩,沒什麼味精,埋單只是八九十元,老闆還不時豪爽地少收一兩元零錢,「齊頭得啦」,「下次再計啦」,持續通脹也堅持不加價,真的很難叫人不再幫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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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及同期其他以〈殊不簡單〉為題的文章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8 年 7 月 20 日。
獨自上路外遊,感覺輕盈自在,但沒伴同行,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吧?
我每次盤算此類問題,總記起兩三年前上映的電影 One Day in Europe,導演假借歐洲聯賽冠軍盃總決賽的大事前提,一口氣鋪陳出當天歐洲四地(莫斯科、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伊斯坦堡和柏林)發生的小故事。在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的段落之中,匈牙利籍浪人花了兩年腳程來到西班牙朝聖,最終到達了,滿懷激動地請路人幫忙拍照留念,怎料路人假裝鏡頭不夠廣寬,一直後退,可憐匈牙利男子轉身回望時,路人已經連同他的相機和所有照片一起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我不知道這種不幸情况有多普遍,感覺上一般旅遊景點在日光下是頗為安全的,但很少地方像香港一樣,入夜後仍然照明充足,不少旅遊刊物更提醒旅客,某些由橫街窄巷組成的舊城區,不論晝夜都不適宜單獨逗留。最安全的做法,除了時刻保持警覺,恐怕還是返回問題的起點,多找幾個性格夾得來的朋友結伴同行,至少可以虛張聲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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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及同期其他以〈有伴同行〉為題的文章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