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日常乘搭巴士上班返學,最常在巴士電視中看到的內容是什麼?娛樂藝人訪問?電影預告片段?足球賽事精華?科技電玩新知?理財投資貼士?公共服務通告?健康美容排毒整形纖體減肥廣告專輯?也許以上都對,但我最直覺的答案卻是:手機音樂鈴聲排行榜。我經常一面冷眼旁觀節目主持人如何以相關話題費盡唇舌介紹、串聯不同的上榜樂曲,一面猜想:究竟有多少人會從正規途徑下載這些音樂作鈴聲?再退一步想,有多少人對音樂鈴聲等流動內容(mobile content)感興趣?
我的第一個疑問大概很難回答,但第二個卻還算有跡可尋。
儘管不少人都對手機鈴聲這潮流玩意嗤之以鼻,有人嫌其播放音質粗劣,也有人怕其聲浪、旋律或節奏擾人清靜,但恐怕更多人對追捧、更新大熱音樂鈴聲的消費活動仍然樂此不疲 ── 你可回想一下,日常通話前收聽到的接駁鈴聲(ringback tones / connecting tones)種類如何層出不窮,然後再閉上眼睛,仔細聽聽街上變化多端的音樂鈴聲,認真注意我城的混雜斑斕城市聲境,也許可以從側面感覺到手機鈴聲在市場上的龐大消費潛力,更清楚明察新一浪以互聯網和手機網絡為雙種主幹的流動音樂消費趨勢。
亞太北美流動不同步
科技新聞網站 CNET.com 最近訪問了身兼美國作曲人協會總裁(Songwriters Guild of America)的作曲家 Rick Carnes,他公開透露了一個可能已經不算新鮮的業界秘密:他的作品讓人下載作幾秒的手機鈴聲,比讓人從網上下載整首樂曲更有(市場)價值。
最近幾年間,第三代流動通訊科技日漸成熟普及,流動內容(如手機音樂、圖像、遊戲、影片等)的銷售發展曾經被寄予厚望,可惜其整體收益並不理想。早前,知名研究機構 Gartner Inc. 卻作出大膽預計,展望全球手機用戶花在流動音樂產品(特別是手機鈴聲及接駁鈴聲)上的消費總額將從 2007 年的 137 億美元倍升至 2010 年的 322 億美元。Gartner Inc. 的報告也顯示出一個有趣的地域現象:在以南韓和日本為主要市場的亞太區域,絕大部分用戶習慣下載全首樂曲到手機,北美的用戶則剛好相反,比較傾向先用電腦從互聯網下載音樂,然後再「灌倒」到手機上。
不再非法的點對點
對業界人士來說,這些天文數字背後潛藏了一場複雜的收益爭奪戰,各相關單位如創作人、唱片公司、發行公司及手機網絡供應商之間的利益關係現正重新協商,但你我所謂「不相關」的市民大眾卻不一定繼續扮演被動的消費者角色,單純成就或損害別人的輝煌事業。至少,由一群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學生組成的 Grooveshark 公司,現在已經開始實驗新一代的「合法」點對點(P2P)分享網絡,一方面分帳予用戶上載音樂,另一方面也直接支付創作人版稅。
雖然 Grooveshark 還在測試中,暫未向公眾提供服務,但我試用後卻大有好感。簡單來說,Grooveshark 像 KaZaA 和 LimeWire 等 P2P 分享網絡,直接讓用戶分享電腦硬碟內的音樂檔案,而且增設了像 Last.fm 的個人音樂庫功能,記錄了用戶的音樂口味,再向你推薦相近作品,介紹志趣相投的樂迷,或直接以串流方式(streaming)收聽其他在線用戶收藏的音樂。
三贏方案?
不過,Grooveshark 最特別的地方,還是其收費及補償模式,讓用戶從海盜變成合法的消費者:你在 Grooveshark 下載的每一首樂曲,需要付出 $0.99 美元,然後 Grooveshark 會比較「公平地」跟創作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分收益 ── 現時 Grooveshark 已經跟三間知名唱片公司(V2、Naxos 和 Magnatune)建立合作關係。另一方面,因為此網絡需要用戶提供頻寬(bandwidth),也要求用戶花費精神時間管理自己的音樂庫,務求梳理出合乎格式的音檔辨認資料(如 ID3 tag),Grooveshark 也會按比例支付閣下對整個分享社群付出的資源和努力,更加推促音樂檔案的流傳播放。也許到了Grooveshark 或類似實驗取得一定成效之時,我提出的第一個疑問就變得非常次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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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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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如無意外,這篇專題文章應該會為「星期日生活」的 In Internet 版劃上句號。
去年九月,編輯邀請我策劃這個新版面,最初預算只做十期,但十期後又再十期,雖然面對過不少難題,幸好仍有一眾參與供稿的朋友/網友協力幫忙,最後維持了整整一年,事後回想也覺神奇。
而神奇也有第二層意思:第一期由版權問題開始,現在再以版權話題作結,多少也滿足了我自己開始時為這個版面設計的一大野心。
改版後,我跟「星期日生活」的合作將繼續下去,但形式會有所改變,花費的精神時間應該可以減輕一點,但效果是好是壞呢,我現在太累了,仍然看不清、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