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色恐慌
Sunday 3 June 2007

「警告︰本網站內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將本網站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出借予年齡未滿 18 歲的人士或將本網站向該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如果你還未背熟這段事先張揚、依照本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 24 條發布不雅物品規定而展示的樣板警告字句,我建議你趕快將之背得滾瓜爛熟,直至倒背如流,並時刻張貼在自己的網絡發表作品上,自求多福,希望不用成為下一個有意或無意以身試法而被檢控入罪的「英雄烈士」。

本地最近經歷了連串的情色風波後,淨化道德忽然成為市場新貴,不經不覺已經由主流傳媒和印刷媒體的領域迅速蔓延至網上世界,逐漸形成一種人心惶惶的白色恐怖氛圍,不少人甚至將之聯想、比擬為「網絡版 23 條」,不滿之聲如潮掀起,反抗情緒甚為高漲,討論焦點也隨即變得更貼身,影響更難以估計。

23 條借屍還魂?

早前有男子因在 Uwants.com 的「成人貼圖區」發布色情超連結(hyperlink),在警誡下認罪,結果被罰款 5,000 元和留下刑事案底,事件卻沒有如常跟隨法庭的判決和善忘的輿論而告一段落,反而在網絡世界惹來網民陣陣譁然,到處劣評如潮。不少人批評當局連市民在「成人區」發布色情超連結也撿控入罪,一方面以不檢控網站的態度隱然默許「成人區」,另一方面卻選擇性單獨打擊「成人區」上的成人活動,做法不合常理,違背大眾共識,太矯枉過正。

在盛大的批評聲中,也有人不忘發揮幽默感,以自嘲化解失落,諷刺香港應該乾脆申辦成為「亞洲禁慾都市」,不失為當權者繼續夜郎自大、口號上超英趕美的又一良方。不過,最多人擔心的還是超連結事件的長遠影響:超連結是互聯網的基本結構,張貼超連結的市民在技術上沒法控制超連結另一端的內容日後有何改動,事件先例一開,從此同類案件不難陸續有來,變相暗中設置無形的緊箍咒,加強自我審查,嚇阻市民使用互聯網,不禁令人聯想起 3 年前激發出類似爭議的《基本法》第 23 條《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聲討筆伐 實際行動

除了言辭上的激烈聲討,超連結事件還在本地互聯網衍生出連串行動反應,儘管方法不一,取態迥異,茅頭卻同樣直指現行的資訊評級制度落伍保守,將法案條文生硬地延伸至網上世界的做法也沒有準確地考慮到互聯網的獨特操作環境。

數星期前,網民已經自發組織比較溫和的「保障網民權利」網上簽名運動,要求當局在諮詢和完善評定網上資訊的政策前,不要再作出富爭議的檢控。另一方面,也有關注超連結事件的人士呼籲網民齊貼色情 hyperlink,並以身試法,冒險在香港獨立媒體網張貼和連結國際知名相片分享網站 Flickr 上一張裸露出女性乳房的人體藝術照片,結果因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 1 宗投訴而被「勸喻」。據悉,影視處建議香港獨立媒體網先行自設關卡,如以彈出視窗(pop-up window)方式展示文首的樣板警告字句才可讓人到達該「懷疑」載有不雅物品的網頁,或直接移除被投訴的圖片,否則可能被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跟進,或直接交由警方處理。

悲情瀰漫 「移民」自救

香港獨立媒體網的超連結實驗「出事」後,不少網民更加清晰感覺到網絡上的言論和發表自由大受威脅,連串禁色事件所引發的恐慌和失望情緒也變得愈來愈沉重。除了「香港快住不下去」之類的悲觀言論外,也有 blogger 瞬即將網誌搬遷、「移民」至身處海外的伺服器上,甚至提議大家都改用外地的網誌服務供應商(BSP),試圖以互聯網的全球化跨地域特質顛覆審查制度的規限,逃避愈來愈兒戲的投訴審判以及防不勝防的刑事檢控 ── 雖然當事人明知「移民」動作的實質意義不大,因最後還需視乎法官如何詮釋條文,倒也可能增加被追查的難度,至少在心理上減輕被當局「點中」的風險,在悲情之中找回一點自我救贖。

禁色禁論 禁若寒禪

為什麼香港的互聯網好像在一夜之間忽然發現並禁制色情?只要回顧一下互聯網的發展歷史,不難發現無論是 70、80 年代在電腦精英間流行的 BBS 討論區,90 年代互聯網普及後抬頭當道的新聞組和討論區,抑或是近年興起的 P2P 和 BT 分享模式,軟或硬的互聯網色情(Internet Pornography)都一直佔據顯要位置,其演化過程也跟互聯網同步發展,彼此息息相關,形影不離。

根據網站 TopTenREVIEWS 的統計,現時平均每秒鐘就有 372 互聯網用戶以成人關鍵字作搜尋,28,258 人在互聯網上觀看色情物料,色情網站的數目高達 4 百 20 萬個,佔了世界上所有網站的 12%,全年營業額高達 49 億美元。互聯網確實不比淫窟潔淨,色情產業依仗販賣女性身體的經濟模式也值得批判,但同時,正如台灣的性學教授何春蕤也曾討論,網上「素人自拍」不一定等於「不雅」或「淫褻」,反而可能蘊含性革命的正面潛能。這些觀點都是可探討和辯論的題目,但在互聯網上人人自危、(被迫)禁若寒禪的恐慌和悲壯氛圍下,相關動機勢將大大減低。

我不介意扮演 drama queen 的角色,嘗試荒誕地想像網絡禁色事件的另一極端後果:你願不願意看見全港所有網站都慣性彈出警告字句,變相以集體行動對現行的審查制度投不信任票?我不覺得自己的想像太荒謬,因為眼前的事實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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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 年 6 月 3 日

12:11
filed under Electronically and Unsettling Thoughts

3 Comments for '禁色恐慌'

  1.  
    20070613 | 05:29
     

    [...] 禁色恐慌 Filed under 生活, 設計 having design, life « Prev 六四,就像昨天 網擇: [...]

  2.  
    20070625 | 14:15
     

    [...] 消息傳出後,Flickr 社群的反應非常激烈,立刻成立了反審查小組 「Against Censorship at Flickr」,短短數天內已吸引超過 1 萬用戶加入支持,一方面大量上傳如譏諷 Flickr 變身為「Censr」的圖檔,至今積累了愈 5 千張示威抗議的影像,另一方面也不斷向其他網絡聚腳點宣傳,間接向 Flickr 施壓,終於迫得這隻過街老鼠自白:Flickr 沒法不自閹。根據其母公司 Yahoo! 的說法,Flickr 無意干預用戶,是次慘遭閹割,不惜代價開罪 web2.0 時代最珍貴的用戶社群,不過是為了遵守當地(德國、香港、新加坡和韓國地區)比較嚴格的法律和懲罰制度而已 ── 難道我城近來的禁色風波已經演練成亞洲國際都會的獨特標記?親愛的記者朋友,你們可否幫忙追問一下 Yahoo!,究竟是哪些本地法例條文「迫使」他們將香港鎖定為強制過濾之列? [...]

  3.  
    20081016 | 00:40
     

    [...] speechlessness.com: 禁色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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