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夜,小房間內,兩個年齡加起來接近六十歲的成年人,如常的,累透了,身軀也已經非常安份的躺在睡床上,卻遲遲不肯乖乖安眠入睡。大概是所謂「心癢」。
於是,甲提議,不如先玩一會兒遊戲。乙反問,不知道有什麼遊戲,可以讓他倆像兩具死屍似的繼續躺臥在床上。沉默。沉默可以很喧噪。玩文字接龍吧。上星期某天晚上玩過了。一起數數四字成語吧。前幾天也玩過了。繼續沉默。繼續喧噪。
乙以為甲入睡了,冷不提防甲又拋出新建議:背誦唐詩。這次,沒有人反問為什麼要背誦,也沒有人質疑為什麼背誦的是唐詩。兩人高高興興的準備開始遊戲,卻沒法誦唸一首完完整整的唐詩。開不了口。繼續沉默。繼續喧噪。直到有人唸出「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又一村。」這次,他倆喧鬧,狂笑,終於可以相擁而睡了。
眾所周知,美國唱片工業協會 (RIAA) 一直致力打擊網上非法下載音樂的侵權活動。早於 1999 年 12 月,RIAA 已經開始向當時勢如破竹的網上資源分享系統和軟件公司 Naspter 提出訴訟,最終迫使 Napster 於 2001 年 7 月關閉其點對點 (P2P) 音樂交換服務。
自此以後,代表 EMI、Universal 和 Sony 等唱片業龍頭大佬的 RIAA 幾乎變成網上侵權訴訟案的代名詞,他們不僅將多名涉嫌非法上載音樂的美國居民告上法庭,甚至控告製作 MP3 隨身聽的廠商,雖然最後被法院判處敗訴,但 RIAA 的音樂版權戰從未止息,其中一條最漫長的戰線,當然是網絡技術跑得最快最熱的地方:大學校園。
先發警告信 三犯或停學
據報導,RIAA 於去年曾向包括昔渡大學、俄亥俄大學和林肯內布拉斯加大學等 25 所美國大學投訴,涉嫌非法上載侵權的學生人數接近 15,000 名。接到投訴後,各大學自有其處理方法,但一般都大同小異。初犯者,發警告電郵了事。第二次再犯,就叫學生寫一篇關於侵權的文章,或強迫學生觀看由 RIAA 製作的反侵權短片。第三次再犯呢,可能暫停其校園網絡帳戶,甚至進行停學處分。我想,假如傅柯 (Michel Foucault) 還在世的話,他應該在《規訓與懲罰》裏替這種擁抱版權資本的規訓司法正義暴力史好好補上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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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太陽底下無新事?以兔耳充當花膠,儘管聽來噁心,但相較於其他例如以工業酒精摻水製成假酒的「造假」醜聞,為害可能不算太深。其實「造假」不是大陸專有的現象,也不僅限於食品安全問題。由吃進肚裡的藥品食物到當紅女星的雙眼皮大胸脯,由歐洲一級足球聯賽賽果被干擾到公職人員收受黑金,由跨國會計公司的財務報告到國家情報機構的軍事調查,無論涉及政治、傳媒、金融、工商以至學術界別,最後真相大白也好,真相沒法揭露也好,「造假」醜聞往往不絕於耳,甚至已然成為常態,與星星、月亮、太陽同在。坦白說,我有時也因為習以為常而變得麻木,不知道應該怎樣看待這個愈來愈真假難辨的世界。
相比之下,互聯網上的「造假」雖然一樣教人討厭,為大家的生活帶來不便,但若簡單判以「醜陋」的罪名,又好像有點捉錯用神。你也知道,虛虛實實的曖昧狀態可以是網絡世界的玩味所在,真真假假的謎團和神話往往惹人注目,但這種玩法經不起考驗 ── 熱囂炒作過後,峰迴路轉的猜謎遊戲都玩膩了,孰真孰假,你我香港人這樣奔波勞碌,打好份工已經要謝天謝地、宰豬酬神,互聯網上的芝麻綠豆小事,不過是最無關痛癢的娛樂材料,頂多是最便宜的消閒方式,誰關心?
但大部份的網上「造假」事件並不旨在提供娛樂消閒,反而延續、補修了資本主義社會的操作模式,也隱含了更實在的利益關係。互聯網有好幾個兄姊長輩,分別是色情(文字、圖片和影片)、性(商品或服務)、詐騙和盜版,基本上可以說是人類社會「陰暗面」的水影寫照。這些「陰暗」行業,因不容於法,容易流竄到比較難以追查檢控的網絡世界,有意無意在網上發展成地下家庭「罪」會,或為推廣,或為行銷,或為行騙,往往不惜作誇「造假」,瘋狂發送大量垃圾訊息 (spam),四出攻估電子郵箱、新聞組、討論區以及大大小小博客網站,讓人不勝其煩,徒嘆奈何。
根據資訊安全公司 Ironport 的調查,在過去一年內,每 10 封電郵之中,就有 9 封是垃圾郵件。其實我們不用依賴數據,只要登入自己的電子郵箱或博客網站,也可以看到情況究竟有多壞。大概三四年前,微軟主席 Bill Gates 曾揚言,到了 2006 年,垃圾電郵 (junk e-mail) 的問題可以得到完滿解決。那時候,標叔叔大概沒預料到好兩三年後互聯網大半壁江山將會一下子變成了 web2.0 的天下,想像不到那些亂發垃圾的垃圾蟲 (spammer) 將會騎盜 web2.0 那種由下而上 (bottom-up) 的開發精神,更沒法理解為何理論上透過立法禁絕、早應消聲匿跡的 spam 竟然可以如此借屍還魂。
這種所謂 spam2.0 的新一波垃圾訊息攻勢,主要可分為三大類:一,透過病毒程式騎劫別人的電腦主機,遙控別人的電腦和網絡替自己發出垃圾訊息。據《紐約時報》的報導,現時每天也有接近 250,000 台新電腦受感染,被迫加入這個機械人網絡 (BotNet)。二,建立 splog,即整個網誌上刊載的也是假題目、假文章和假連結,內容盡是廣告。三,發放 image spam,將垃圾文字嵌入經加工處理的圖像內,一方面避過傳統的電郵關鍵字眼過濾系統,另一方面也逃掉新開發的光學認字過濾方法。或許你會問,既然大家對垃圾訊息的警覺已經提高不少,就算收到 spam 也不會按下內附的超連結,spammer 沒利可圖,還發 spam 來幹嗎?早前普渡大學和牛津大學的研究員聯手做了一個調查,發現有 spammer 利用 spam來催谷某隻細價股的利好、內幕消息,因垃圾郵件的數量龐大,無的放矢卻總有人上釣,spammer 一般可於兩日內賣掉股票,賺取 5 至 6% 的豐厚利潤。
或許我們都應該接受這個世界往往可以弄假成真。親愛的 spammer,下次再收到你的「造假」訊息時,可以順便跟我說一聲「kung hei fat choi」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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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題為〈「Re: good news!」 ── 當 web2.0 變了 spam2.0 〉,經編輯改為〈False or Dare? 當 Spammer 肆虐〉,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 年 2 月 18 日。
先考你一條常識題,充當熱身練習:互聯網是究竟何時誕生的?
聰明如你,當然知道愈是看似簡單的問題愈難以簡單回答。現嘗試給你幾項選擇:一.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大量網民開始廣泛使用 56K 撥號上網、大家漸漸學會什麼叫「瀏覽」網頁那陣子?二.是八十年代後期,少數電腦迷用上 28.8K 甚至是 14.4K 解調器閒遊漫盪 BBS 的老日子?三.是由美國國防部於六七十年代為避免受前蘇聯導彈轟炸而開發的分散指揮系統、其後輾轉流落民間演化為互聯網主幹雛形的 ARPANET (Th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四.其實又可不可以進一步回溯至十九世紀內的重要電訊科技發明,如電報、跨海電纜和電話,挑戰「互聯網」的一般定義?
由分享內容到分享資源
讀到這裡,你大概已經頭昏腦脹,我也希望這個回應不會讓你太失望:其實我沒有標準答案,但以上幾項或許都既錯且對。對於互聯網於何時誕生的問題,許多科技史學家一般比較肯定的「答案」是上述第三項,但嚴格來說,上列各種比較廣為人知的網絡發展里程碑,不過是互聯網發展史上幾項比較突出的變化而已。儘管如此,我們仍可從 ARPANET 最終由軍事防衛用途轉化為民用通訊的發展方向中分析出一個相當清晰的特點,就是人類恆久以來互相接觸、彼此分享的精神。
「地球村」與「獨家村」
或許我們現在都已經不甚喜歡「地球村」的概念,但我可以想像,如果人人都希望住在自己的「獨家村」,這個世界肯定會完全變了樣。而「分享」也不是網民獨有的文化;由遠古時代開始,我們早已習慣紀錄和表達自己的所知所感,不論是透過口述、石刻、壁畫、紙印或互聯網,我們總喜歡溝通和分享自己的知識、經驗、傳統、發明、創作,也好讓後人藉此繼續發展下去。從這個角度看,Web 2.0 運作模式最美麗的地方,就是將人類最恆常的「分享」文化連接上網絡科技,一方面多少解釋了為何 YouTube、Flickr 和 Wikipedia 等強調「群集」和「分享」的網站可以風靡全球,大放異彩,另一方面也暗中預告了像 FON 那種主張無線頻寬分享組織的出現。
在家WiFi王 在外WiFi乞丐?
FON 成立於 2005 年 11 月,總部位於馬德里,已擴展至逾百個國家和地區,在三藩市、巴黎、東京、首爾、香港和台灣均設有分公司,現今是全球最大的無線網絡 (WiFi) 組織,據說各地會員的總人數已超過 21 萬,提供的無線上網接點也不斷增多。一般來說,只要你入了會,購買和安裝了 FON 的群體路由器 La Fonera,就可以把家中的頻寬以無線方式分享給家人和其他會員,而其他會員也會將他們的無線網絡開放給你。換句話說,在你外出的時候,如掃瞄到附近有其他 FON 會員提供的 WiFi 接點,你就可以免費登入,到處上網。FON 的會員分三種,分別稱為 Linus、Bill 和 Alien,並各有特點:
- Linus 會員需要將家中的無線網絡免費分享予其他 FON 會員,同時可以免費使用其他會員的無線網絡。
- Bill 會員可從 FON 那裡收取單日使用費的一半,但使用其他會員提供的無線網絡時,也需要付出費用。
- Alien 會員不用分享自己的頻寬,但需以每 3 美元可上網 24 小時的價錢購買通行證,才可以連上 FON 接點。
這種鼓吹分享頻寬、強調社群關係、建立社會大同網絡的想法,很吸引吧?但 FON 這類公司需要解決的問題還真不少,最明顯的是保安問題。雖然 FON 設有會員驗證機制,也利用軟件將會員提供的頻寬分割成自用和公用兩部份,彼此互不相干,但你也知道黑客讓人防不勝防。雖說這是所有無線網絡都需要面對的問題,但既然 FON 也用上無線網絡技術,難免不能完全放心。
其次是更嚴峻的法律問題:一方面是 FON 會員分享出的頻寬可讓不法份子用來犯案,另一方面 FON 會員自行分出頻寬也可能違反了某些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ISP) 的使用條款。在外地,FON 已跟不少 ISP 建立合作夥伴關係,雖然 FON 強調他們跟 ISP 其實是互惠而不是競爭關係,但目前還未看見本地 ISP ── 特別是自家也提供流動寬頻收費服務的公司 ── 究竟如何反應。
此外,最後(大概也是 FON 最難獨力處理)的問題,就是本港城市空間的規劃問題:我們大都居住在高密度的大廈之中,家居面積也少得可憐,但無線網絡的收發範圍卻往往大於家居面積,鄰居之間的無線網絡經常互相覆蓋,理論上很容易提高無線頻寬分享的普及率,但從另一方面看,我們的大廈實在建得太高,就算你願意在自己 37 樓的家中無私地分享出頻寬,因為距離太遠,鄰近公園內的 FON 會員大概也無福消受。
沒法落實的科技改革
坦白說,我對 FON 的技術和普及很有保留,對這種標榜草根社運改革的牟利商務模式也沒太大好感。既然在「大市場」內找不到希望,唯有看看「小政府」如何自處。早前我在討論蘋果 iPhone 時也曾談及本地無線上網設置落後、新加坡和台灣等地早已大步發展的問題,難得我們那個經常強調需要怎樣大力發展資訊科技的政府,最近為了鼓勵 ISP 投資無線上網,終於懂得「積極考慮」開放如電燈柱和天橋等設施予 ISP 安裝天線,但安裝了天線、設置了上網熱點之後又如何?除了利用公帑幫助 ISP 多做生意增加收入,除了讓有能力購買無線上網服務的市民用戶自己承擔費用,又如何回饋廣大市民?政府可不可以「務實」一點,在開放設施的同時,也跟 ISP 協議必需將部份熱點免費或有限度開放予公眾使用?你要知道,科技改革從來都不僅是科技改革,沒有其他如版權、專利和資本開放等政經法貿領域的共同重整,那種以共享內容、共享技術和共享資源為主幹的網絡文化,就算明年後日被誰封稱為 web12.0,三朝兩日就又再誕生,發展下去大概永遠都只是初生之犢 ── 不畏虎,但難逃被送入虎口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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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 Wiki,我想不少網民都立刻聯想到那個由用戶自行編撰的網上百科全書 Wikipedia,但經過 4 年多的努力,開發 Wikipedia 的維基媒體基金會 (Wikimedia Foundation) 其實已經慢慢發展出一系列精彩有趣的共同創作計劃,包括維基新聞 Wikinews、維基辭典 Wiktionary、維基教科書 Wikibooks、維基語錄 Wikiquote 等,在世界各地自行演化繁衍、開枝散葉。
就算你沒有親自參與編寫或使用這些維基姊妹平台,單憑各種維基計劃的名稱和性質,也不難歸納出一個共通之處:分享資訊、共產知識。
但在最近一年多的時間內,Wiki 的概念和技術也開始擴散、蔓延至其他領域,最明顯的莫過於以網上購物為主的電子商務範疇,彷彿誰不開拓 web 2.0 的新戰場,誰就未戰先敗。於是,在 2005 年 11 月,就在產品評論和格價網站 ProductWiki.com 正式開張的同一星期內,全球最大購物網站 Amazon.com 也靜悄悄地搶先增添了一項 —— 嗯,相當巧合地 —— 同樣名為「ProductWiki」的功能,讓客戶加入和修改部分商品的資料。上星期,Amazon.com 更正式將這種用戶評論產品的功能移植到全新的產品百科全書平台 Amapedia.com,命名上捨「wiki 」而取「-pedia」,一方面可避免誤認為另一網站 ProductWiki.com,另一方面也有意無意間跟眾多維基計劃的「共產知識」作風暗地裏劃清界線;Amapedia.com 畢竟只是百「貨」全書,不是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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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題為〈Amazon + Wikipeda = ?〉,經編輯改成〈百「貨」 Vs 百「科」全書〉,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2007 年 2 月 4 日。